gentle(adj.)
词源来自13世纪早期,gentile、gentle意为“出生高贵,有贵族血统或家族背景”,源于古法语gentil/jentil“高贵出生,有价值的,勇敢的,英勇的;精致的,良好的,公正的”(11世纪,现代法语中是“宜人的,优雅的,令人愉悦的;精美的,俏丽的”)以及直接来自拉丁语gentilis“同族或宗族的”,中世纪拉丁语中指“有高贵或良好出生”,来自gens(属格gentis)“种族,氏族”,来自词根gignere“生育”,来自PIE词根*gene-“生育,繁衍”,这个PIE词根*gene-也是“繁衍生息”的意思,附属词用于指代生殖以及家族和部落团体。
在英语和法语中,“gentle”的含义演变为“具有高贵出生或贵族身份的品格或举止”,这种品格或举止的定义根据不同时代有所不同。从13世纪中期在英语中意为“亲切的、友好的”(现在已不再使用),为基督徒或骑士贵族所礼遇的举止。从13世纪末意为“有礼貌的、彬彬有礼的、有教养的、迷人的”;大约1300年时指“优雅的、美丽的”。意为“温柔的、温和的;容易的;不刺激的”(用于动物、事物、人)是从16世纪50年代开始的。较早的含义保留在gentleman中,同时比较gentile(形容词),一个保留了拉丁语圣经含义的变体形式(尽管在中古英语中gentle有时意指“异教徒、非信徒”),还有genteel,这是从法语中再次借用的同一单词。从1823年起还有“与仙子有关”的意思。
该词起源时间:13世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