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v.)
14世纪初,“remouven”,“remuvien”,“remēven”意为“拿走; 解雇”从一个职位、职务或情况; 来自古法语“removoir”意为“移动,搅拌; 离开,离开; 拿走”,源自拉丁语“removere”意为“向后或远离移动,拿走,使消失,减去”,源自“re-”意为“向后,远离”(见 re-) + “movere”意为“移动”(来自 PIE 根“*meue-”意为“推开”)。
“离开,离开,离开,离开”从占据的位置的意义上来说是从14世纪末开始的; “改变(某人)的位置,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不及物意义也是从14世纪开始的。相关: Removed; removing。
该词起源时间:14世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