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al(n.) 1590年代,“完全取走的行为”; 见 remove(v.)+ -al(2)。从1640年代开始,特指“解雇或免职的行为”,也指“改变住所的行为”。有时也作为“谋杀”的委婉说法。早期的名词是 remove(n.); 也有 removing, remeving(14世纪晚期)。该词起源时间:159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