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amous(adj.)
16世纪合并了两个中古英语词汇,形式为 infamous “不知名”(早期15世纪),意为 infamis(晚14世纪)“声名狼藉,以坏事闻名”。Infamous 源自中世纪拉丁语 infamosus,由 in- “不,相反”(见 in-(1))和拉丁语 famosus “著名的”(见 famous)组成。 Infamis 源自拉丁语 infamis “声名狼藉的”(见 infamy)。
“引起恶名”的意思始于1550年代。作为法律术语,“因犯有某些罪行而被剥夺某些公民权利”的意思始于14世纪晚期。中性词汇 fameless(在 infamous 最初的意义上)记录于1590年代。相关词汇: Infamously。
该词起源时间:16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