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tness(n.) 古英语 witnes 意为“根据个人知识证明事实、事件等; ”也指“提供证言的人; ”最初意为“知识,智慧”,由 wit(名词)和 -ness 构成。古英语 gewitnes 翻译拉丁语 testimonium(Ælfric)。基督教用法(14世纪晚期)是希腊语 martys(见 martyr)的直译。1853年有记录的 Witness stand 意为“证人席”。 witness(v.) 约于1300年,意为“作证”,源自 witness(名词)。意为“在文件上签名以确认其身份”的含义始于14世纪早期。意为“亲自见到或知道,观察”的含义始于1580年代。相关词汇: Witnessed(作证), witnessing(见证)。该词起源时间:约13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