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te(n.)
15世纪初,“估价或价值,按某种标准的比例估算; 货币金额; 比例部分”,源自古法语 rate “价格,价值”,直接源自中世纪拉丁语 rata (pars) “固定(金额)”,源自拉丁语 rata “固定的,确定的”,是 reri “计算,思考”的过去分词(源自 PIE 词根 *re- “推理,计数”)。
“速度程度”(正确来说是距离和时间之间的比率)的意思可追溯至1650年代。货币兑换意义上的“一种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交换的等价基础”记录于1727年。意思是“对某种地方目的的财产征收的固定公共税”是在1712年。
First-rate, second-rate 等是1640年代,源自英国海军将船只分为六个等级,根据大小和强度。短语 at any rate 最初(1610年代)的意思是“不惜一切代价”,因此是“肯定地,确定地”。至少的弱化意义可追溯至1760年。 Rate-payer “被评估并支付当地税款的人”是在1825年。
该词起源时间:15世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