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ost(n.)
古英语 gast 意为“呼吸; 好或坏的精神、天使、恶魔; 人、男人、人类”,在圣经中用作“灵魂、精神、生命”的意思,源自原西日耳曼语 *gaistaz(也是古撒克逊语 gest 、古弗里西亚语 jest 、中古荷兰语 gheest 、荷兰语 geest 、德语 Geist 的来源,意为“精神、鬼魂”)。据推测,这可能来自一个 PIE 词根 *gheis-,用于构成涉及兴奋、惊讶或恐惧的词汇(源自梵语 hedah “愤怒”; 阿维斯塔语 zaesha- “可怕的,可怕的”; 哥特语 usgaisjan,古英语 gæstan “吓唬”)。
Ghost 是“超自然存在”的英语代表词。在古英语的基督教写作中,它用于翻译拉丁语 spiritus(见 spirit(n.)),这个意义保留在 Holy Ghost 中。指“死者的无形灵魂,特别是想象中在生者中游荡或缠绕他们”的意思可追溯到14世纪晚期,将这个词带回了其可能的史前意义。
大多数印欧语言中表示“灵魂、精神”的词汇也与超自然精神有关。许多词汇的基本意义是“外观”(例如希腊语 phantasma; 法语 spectre; 波兰语 widmo,源自古教会斯拉夫语 videti “看到”; 古英语 scin,古高地德语 giskin,最初的意思是“外观、幻象”,与古英语 scinan,古高地德语 skinan “发光”有关)。其他概念在法语中是 revenant,字面意思是“返回”(来自另一个世界),在古挪威语中是 aptr-ganga,字面意思是“回来的人”。布列塔尼语 bugelnoz 的字面意思是“夜间儿童”。拉丁语 manes 可能是委婉语。
15世纪早期, gh- 拼写出现在卡克斯顿的作品中,受到佛兰芒语和中古荷兰语 gheest 的影响,但在16世纪中期之前在英语中很少见。 “轻微的暗示,仅仅是影子或外表”(在 ghost image,ghost of a chance 等中)的意义首次记录于1610年代; 指“秘密为他人工作的人”的意义始于1884年。 Ghost town 源于1908年。 Ghost story 最早见于1811年。 Ghost-word 指“手稿中的表面词或错误形式,由于疏忽而产生”(1886年,Skeat)。 Ghost in the machine 是英国哲学家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于1949年提出的术语,指“从身体分离出来的思想”。美洲印第安人的 ghost dance 源于1890年。 give up the ghost 意为“死亡”,源于古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