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esh(n.)
古英语 flæsc “肉,肉体的肌肉部分; 身体(与灵魂相对)”,还有“生物”,也有“近亲”(现在只在短语 flesh and blood 中使用),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flaiska-/*fleiski-(也是古弗里西亚语 flesk,中低地德语 vlees,德语 Fleisch 和古诺尔斯语 flesk “猪肉,熏肉”的来源),其起源不确定; 根据沃特金斯的说法,最初是“撕下的一块肉”,源自原始印欧语 *pleik- “撕裂”,但 Boutkan 怀疑是北欧语言的底层词。
自1570年代起用于水果。比喻意义上的“肉体本性,人的动物或物理本性”(古英语)源自圣经,特别是保罗使用的希腊语 sarx,这导致了“感官欲望”的意义(约1200年)。
Flesh-wound自1670年代开始使用; flesh-color,“高加索人”皮肤的色调,最早记录于1610年代,被描述为由“浅粉色和少量黄色”组成的色调[奥尼尔,“染色”,1862年]。In the flesh“以肉体形式”(1650年代)最初是指耶稣(威克里夫有 up the flesh,廷代尔有 after the flesh)。古英语诗歌中“身体”的词是 flæsc-hama,字面意思是“肉之家”。1548年的一篇宗教文献中有 fleshling “感官的人”。Flesh-company(1520年代)是一个旧词,指“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