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rine(n.)
14世纪末,“宗教或知识领域中的原则、教条等内容”,源自古法语 doctrine(12世纪)的“教学、教义”,直接源自拉丁语 doctrina 的“教学、教义体系、学问”,由 doctor 的“教师”(参见 doctor(名词))和 -ina 构成, -inus 的女性形式,用于构成女性抽象名词(参见 -ine(1))。
这个概念是“由大师或教员教授或确立为真理的任何教导或规定”,因此也指“任何被视为真理的原则集合”。在中古英语中,它可以泛指“学习、教导、教育”。在美国历史上, Monroe doctrine 于1823年12月2日在致国会的一封信中提出; 确切的短语可追溯到1848年。
该词起源时间:14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