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n.)
12世纪晚期,“君主主持的正式会议”,来源于古法语 cort “国王的法庭; 王宫”(11世纪,现代法语 cour),源自拉丁语 cortem, cors 的宾格(早期为 cohors)“封闭的庭院”,通过延伸(也许由于与 curia “君主集会”相关联),“那些在庭院聚集的人; 公司,一队人”,来自于拉丁语 com(参见 com-)的同化形式+词干 hort-,与 hortus(源自 PIE 词根 *gher-(1)“抓住,包围”)相关的“花园,土地”。
拉丁单词的两个含义都出现在英语中。从纯物理意义上来看,“皇宫,君主的住所”(约1200年),“与建筑物相连的封闭空间”(14世纪初)以及体育意义上的“平整,平滑的场地,在这个场地上进行球类比赛”(1510年代,最初用于网球)。还指“公共街道的短臂,在三面被建筑物包围”(1680年代),曾经以贫穷或商业区而闻名。
从“君主在他的王室状态下的周围环境”的概念中得出“司法调查的法庭”的法律意义(大约1300年,早期的司法会议由君主亲自主持),还有“管理司法的大厅或房间”(约1300年)。作为形容词,“属于法庭的”,晚期13世纪。
该词起源时间:12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