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纪晚期,“犹太法律专业口译员”(11世纪晚期作为姓氏),源自教会拉丁语 scriba “犹太法律教师”,在《圣经》中用于翻译希腊语 grammateus(对应于希伯来语 sopher “作家,学者”)。这是拉丁语 scriba “会计师,秘书,作家”的特殊用法,是 scribere “写”(来自 PIE 词根 *skribh- “切割”)的过去分词词干的代理名词。
英语中“写作,官方或公共作家”的意义来自14世纪晚期。“抄写员,手稿抄写员”的意义来自1530年代。在1580年代,它松散地用于“作者,喜欢写作的人”的意义。
该词起源时间:12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