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ck(n.)
中古英语 prikke,指“尖锐的物体,刺痛或刺伤的东西; 昆虫的螫针; 驱使; 别针或扣子; 刺痛或折磨”,源自古英语 prica(名词)“尖锐的尖端,刺孔; 刺穿或刺破留下的微小痕迹; 微小的空间或时间部分”,是一个常见的低地德语词(比较低地德语 prik “尖端”,中古荷兰语 prick,荷兰语 prik,瑞典语 prick “尖端,点”),其词源不详(参见 prick(动词))。
比喻意义上的“驱使”(对感情、良心等)在中古英语中已有。指“尖锐的武器,匕首”的意思可追溯到1550年代。从古英语中“书写中的点或小标记”一词的意义中,衍生出中古英语中的用法,即音乐中的“表示音高的标记”(比较 counterpoint(名词2)); 因此,prick-song(15世纪中叶)指的是“根据书面乐谱演唱的音乐”,而不是凭记忆或凭听觉演唱。
在中古英语和早期现代英语中,它有许多交织的引申义,例如“标志着进展阶段的点”,尤其是在 the prick “最高点,顶点,顶峰”中; 从“时间点”的概念中,尤其是“死亡时刻”(prike of deth)。
在 kick against the pricks(使徒行传九章5节,最早见于1382年的翻译中)中的使用可能源于“牛的驱使”(14世纪中叶),这使得它成为拉丁语 stimulus 的一个合理翻译: advorsum stimulum calces 在拉丁语中是谚语,而英语短语也被字面上使用。图像中的概念是“违抗,反抗上级力量”。这个名词也在1384年的威克里夫圣经中用于哥林多后书12章7节,其中拉丁文是 stimulis carnis meæ :
And lest the greetnesse of reuelaciouns enhaunce me in pride, the pricke of my fleisch, an aungel of Sathanas, is ʒouun to me, the which boffatith me.
最早记录的俚语用法指“阴茎”是在1590年代(莎士比亚对此进行了双关语)。动词 prick 在乔叟(14世纪晚期)中以比喻意义使用,指“与(女人)发生性关系”。My prick 在16世纪至17世纪被“放荡的女孩们”用作对男朋友的亲昵称呼。作为对男人的侮辱性词语,它可追溯到1929年。Prick-teaser 可追溯到1958年。
prick(v.)
中古英语 priken,源自古英语 prician “用尖锐的点刺穿,刺出,放置点、点或标记; 刺; 引起刺痛感”,来自西日耳曼语 *prikojan(源头还包括低地德语 pricken,荷兰语 prikken “刺”),起源不明。丹麦语 prikke “用点标记”,瑞典语 pricka “指向、刺、用点标记”可能来自低地德语。相关: Pricked; pricking。
自公元1200年以来,以“引起激动,使烦恼,使困扰”为比喻意义; 14世纪后期作为“激励,激发行动”。Pricklouse(约1500年)是裁缝的嘲笑名字。 prick up (one's) ears 是1580年代的用法,最初是指有尖耳朵的动物(prycke-eared,指狐狸、马或狗,早在15世纪初就有了)。
thou prick-ear'd cur of Iceland!
["Henry V," ii. 1. 44.]
你这个冰岛的刺耳小狗!
【《亨利五世》第二幕第一场44行】
Prick-me-dainty(1520年代)是一个旧词,用于形容一个假装过分讲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