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cription(n.)
14世纪晚期, prescripcioun,在法律上指的是“通过长期使用或不间断占有获得的头衔或权利”,源自古法语 prescription(13世纪)并直接源自拉丁语 praescriptionem(nominative praescriptio),“写在前面,命令,指示”,动作名词,来自过去分词词干 praescribere,“在写作中写在前面,加上前缀; 预先规定,事先确定”,源自 prae “在前面”(参见 pre-)+ scribere “写”(来自 PIE 词根 *skribh- “切割”)。
“通过规则建立的行为”的意思可追溯至1540年代。医学上指“医生书面指示给患者使用的药物或疗法以及使用方法”的意义可追溯至1570年代。自至少在15世纪以来,这个词就与 proscription 混淆。
该词起源时间:14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