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cel(n.)
14世纪晚期,“某物的一部分或一块”(该意义在动词和短语 parcel of land 中保留,该短语可追溯至大约1400年),源自于古法语 parcele “小块,颗粒,包裹”,并直接源自于中世纪拉丁语 parcella,进一步来自于俗拉丁语 *particella,通过一个减小后缀形成(但不一定暗示小),拉丁语的 particula “小部分,小块”本身是 pars(所有格 partis)的减小形式,“一部分,一个片段,一小部分”(来自 PIE 词根 *pere- (2)“授予,分配”)。
“一件包裹”的意思可追溯至17世纪40年代,前身为“包裹中的一定数量的货物”(15世纪中期),该意思来源于14世纪末的“任何物品的数量或分数”。表达式 part and parcel(15世纪早期)也保留了早期的含义,两个词的意思相同,这是为了强调而使用复数。在一些古老和技术性的意义上, parcel 被用作形容词或副词,意为“部分地,部分地,某种程度上”。作为投递包裹服务的 Parcel post(后来是邮政服务的一部分)可追溯至1790年。
该词起源时间:14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