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9年,指“长身体、四轮的公共交通工具,有座位供乘客使用”,源自法语 (voiture) omnibus,“所有人的(马车),普通(交通工具)”,源自拉丁语 omnibus,“为所有人”, omnis 的复数与格,意为“所有的”(见 omni-)。由雅克·拉菲特(Jacques Lafitte)于1819或1820年在巴黎引入,1829年在伦敦使用。
作为形容词,指“旨在涵盖许多不同情况,包括许多不同对象的”,记录于1835年; 在美国,尤其用于1850年的妥协。名词“在餐厅帮助服务员的男人或男孩”可追溯至1888年(比较 busboy)。
该词起源时间:18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