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que(n.) "对外国统治者或国家的人或财产的扣押行动或权利,作为对这些人所犯罪行的报复,"早在15世纪初,就在 letters of marque 中有"官方许可捕获敌方商船"的记录,这个词源自安格鲁-法语的 mark(大约在14世纪中叶),通过旧法语从旧普罗旺斯语的 marca "报复",源自 marcar "作为抵押物扣押,标记",可能源自日耳曼语源(比较旧高地德语的 marchon "划定界限,标记"; 参见 mark (n.1)),但是这个词义的演变过程很难理解。该词起源时间:15世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