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ent(adj.) "教学",1630年代,源自拉丁语 docentem(主格 docens),现在分词形式为 docere,意为“展示,教导,使知晓”,最初意为“使显得正确”,是 decere 的使役形式,该词源于 PIE 词根 *dek-,意为“接受,接纳”。作为名词,指的是“大学中的讲师或教师(通常是研究生),不属于教职人员但被允许教学”,始于1880年,源自德语。该词起源时间:163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