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ian(adj., n.)
"居住在印度或南亚的人; 与印度有关的",公元1300年(名词和形容词),源于拉丁晚期 indianus,来自 India(见 India)。至少从1553年起,将其应用于美洲土著土地的原住民称为名词(自1610年代起作为形容词),反映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用法,错误地认为美洲是亚洲的东端(18世纪末至19世纪偶尔也用于菲律宾的居民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土著居民)。旧英语的形容词是 Indisc,而16世纪常用的形容词是 Indish。
为了区分美洲土著居民和印度居民,用词 Red Indian 首次出现在1831年的英国英语中(卡莱尔),但在北美并不常用。雨果·劳森(“恶意之词”)写道,“ Indian 在种族称谓中与其他词相比,直到近年来都没有太多贬义价值。”一些短语,其中大多数是美国短语,诋毁了诚实或智力,例如 Indian gift:
An Indian gift is a proverbial expression, signifying a present for which an equivalent return is expected. [Thomas Hutchinson, "History of Massachusetts Bay," 1765]
“印度礼物”是一句谚语,表示期望获得同等回报的礼物。[托马斯·哈钦森,“马萨诸塞湾的历史”,1765]
因此, Indian giver “一个给了礼物然后要求拿回来的人”(1848)。 还比较 Indian summer。 Indian elephant 始于公元1600年; Indian corn 始于1620年代; 走 Indian file 始于1758年。 作为一种武器, Indian club 最早是1824年,作为健身器材,最早为1825年(俱乐部被认为是美国西部土著战士的特征武器,如路易斯和克拉克等人所述)。 以美洲印第安人侧面肖像为特征的美国铜便士的形容词,始于1862年的 Indian-head。
该词起源时间:约13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