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1)
后缀代表“十”的倍数基数词(如sixty(六十)、seventy(七十)等),源自古英语-tig,来自日耳曼语根(同源词:古撒克逊语、荷兰语-tig,古弗里斯兰语-tich,古诺尔斯语-tigr,古高地德语-zug,德语-zig),在歌特语(tigjus)和古诺尔斯语(tigir)中作为独立词存在,意为“十、十年代”。比较tithe(名词)。
英语和其他许多日耳曼语系的语言一样,保留了基于12的数字系统的痕迹。最明显的例子是eleven(十一)和twelve(十二),按理应该是“十几”系列的前两个数字。它们的古英语形式,enleofan和twel(eo)f(an),更加清晰:分别意味着“留下一个”和“留下两个”。
古英语还有hund endleofantig表示“110”和hund twelftig表示“120”。One hundred是hund teantig。这种-tig的构词方式有12个循环,按理我们现在应该有*eleventy(“110”)和*twelfty(“120”)这样的数字,但这种构词方式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古诺尔斯语用hundrað表示“120”和þusend表示“1,200”。Tvauhundrað是“240”而þriuhundrað是“360”。较古老的日耳曼法律文本区分了“普通百”(100)和“大百”(120)。这种十二进位制“可能是由于与巴比伦的接触”[Lass, "Old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