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tfire(n.) 1610年代,"一门大炮"; 见 spit(动词)+ fire(名词); "spit-fire"作为形容词,意为"喷火的",也有比喻义。名词意为"易怒、激情四溢的人",可追溯至1670年代。它取代了早期的shitfire(与佛罗伦萨 cacafuoco 类似的构词方式)。还可参考 spit-poison "有毒的人"(1716年)。该词起源时间:161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