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ute(n.)
"分钟,一小时的六十分之一或圆的一度",14世纪晚期,来自古法语 minut(13世纪)或直接来自中世纪拉丁语 minuta "时间的一分钟; 简短的笔记",源自拉丁语 minuta "一小部分或一小块",是 minutus 的名词用法,意为"小的,细小的,微小的",是 minuere 的过去分词,意为"减少,缩小"(来自 PIE 词根 *mei-(2)"小")。
在中世纪拉丁语中,数学家托勒密使用 pars minuta prima "第一小部分" 来表示圆的六十分之一,后来表示一小时的六十分之一(下一个是 secunda minuta,后来成为 second(名词))。德语 Minute,荷兰语 minuut 也来自法语。从14世纪晚期开始,含糊地用于表示"短时间"。从1886年开始用作表示距离(旅行时间)的度量。 Minute hand "时钟或手表上指示分钟的指针"可追溯至1726年。 Minute-jumper(1890年)是指只在每分钟结束时指针才移动的电子钟的名称。
该词起源时间:14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