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ch(v.)
1835年,"在没有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对某人施以严厉(但非故意致命)的身体惩罚",早期称为 Lynch law(1811年),指的是这种行为,很可能是以弗吉尼亚州皮茨尔瓦尼亚的威廉 Lynch(1742-1820)命名的,他在1780年左右领导了一个维持当地秩序的警戒委员会。其他来源将这个名字追溯到查尔斯 Lynch(1736-1796),他是弗吉尼亚州的一名法官,于1782年对他所在地区的托利党人处以罚款和监禁,但与他的联系不太可能。这个姓氏可能来自爱尔兰的 Loingseach "水手"。
它意味着社区中的一些成员之间的非法协作或行动,以弥补刑法正义的缺失或预防其滞后,或者在公众舆论的要求下,对某人施以刑罚,尽管这违背了法律。[世纪词典,1895年]
最初是指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对犯罪或公共违法行为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摘要审判; 它特别指鞭打或涂沥焦油。起初,这种行为与边疆地区有关(如上述引文所示),但从1835年到美国内战期间,它也经常针对废奴主义者。到了19世纪80年代,这个词的意义逐渐变窄,指的是"非法绞刑",而从1893年开始, lynching 主要指的是白人暴民对黑人的杀害(尤其是为了报复对白人妇女的性侵犯的指控)。这种用法的转变似乎部分归功于非裔美国记者和活动家艾达·B·韦尔斯。Lynch mob 可追溯到1838年。
与此类似的是早期的 Lydford law,来自德文的一个地方,是旧有臭名昭著的矿业法庭的所在地,"在上午绞死一个人,在下午对他进行审判"(1633年的描述; 参见 stannary)。
还有一个类似的意义是 Jedburgh justice(1706年),指的是苏格兰边境地区的一个动荡的城镇,作为动词,指的是 Dewitt(1680年代),指的是两位荷兰政治家的名字,他们是威廉·奥兰治的反对者,在1672年被暴民谋杀。
相关词汇: Lynched; lynching。弗吉尼亚州的 Lynchburg 市可以追溯到1750年代,当时约翰 Lynch,查尔斯的兄弟,是一个和平的贵格会教徒,在詹姆斯河畔有一个渡口。
该词起源时间:18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