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ct(v.) 15世纪中期,“通过司法手段收回(财产)”,源自拉丁语 evictus,是 evincere 的过去分词,“克服和驱逐,征服,征服; 战胜; 取代”,来自 ex 的同化形式“出”,或者仅仅是强调(参见 ex-) + vincere “征服”(来自 PIE 词根 *weik-(3)“战斗,征服”)。 “通过法律程序驱逐”的意义首次记录于英语1530年代,来自拉丁词的后期意义。 相关: Evicted; evicting。比较 evince。该词起源时间:15世纪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