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oit(n.)
"一种对自己应得的权利、法律要求",15世纪中叶,来自古法语 droit, dreit,意为"权利",源自中世纪拉丁语 directum(缩写为 drictum),意为"权利、正义、法律",是拉丁语 directus 的中性或宾格形式,该词是 dirigere 的过去分词,意为"使直"(参见 direct (v.))。
Droit du seigneur(1825)源自法语(1784),是一种所谓的中世纪习俗,赋予封建领主在新娘交给丈夫之前,在他们的婚礼之夜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权利; 字面意思是"领主的权利"。然而,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它真的存在; 它似乎是在16世纪或17世纪的想象中发明的。拉丁文形式是 jus primae noctis,意为"第一夜的法律"。有关法语 droit 的信息,请参见 right (adj.2)。
该词起源时间:15世纪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