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trict(n.)
1610年代,“领主或官员管辖下的领土”,源自法语 district(16世纪),源自中世纪拉丁语 districtus “限制罪犯,管辖区”,然后在封建制度下,“管辖区域,领主可以为法律原因拿走和扣留个人财产(distrain)”。这是拉丁语 distringere 的过去分词的名词用法,“拉开,阻碍”,在中世纪拉丁语中也有“强迫,强制”的意思,来自 dis- “分开”(见 dis-) + stringere “拉紧,紧压”(见 strain(v.))。
比较一下 distress(v.),最初在英语中也有“限制或强迫”的意义。到1660年代, District 通常用于“为特殊目的划分的有限国家范围”,然后到1712年,模糊地用于“任何土地”。在美国,它通常表示居民为某些特定目的而共同行动(school district 等)。District attorney 于1789年被证明是美国英语。
该词起源时间:161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