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0年代,“被控犯罪或违法行为的人”,根据法律传统来自盎格鲁-法语 cul prit,是 Culpable: prest (d'averrer nostre bille) 的缩写,意为“有罪,准备(证明我们的案件)”,由检察官在开庭审判时使用。参见 culpable。似乎在英语中,缩写 cul. prit 被误认为是对被告的称呼。
根据 OED,意思是“罪犯,违法者”(1769年),“似乎是由于通俗词源学而产生的意义变化,该词直接指向拉丁语 culpa,意为过错,罪行。”
该词起源时间:167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