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mpt(n.)
14世纪末,“对权威、法律等的公然无视或不服从”; “蔑视、轻蔑卑鄙、卑劣或无价值的行为”的一般意义始于约1400年; 源自古法语 contempt, contemps,直接源自拉丁语 contemptus “蔑视”,源自 contemnere 的过去分词形式“蔑视、鄙视”,该词源可能为 com-,这里可能是一个强调前缀(见 com-),加上 *temnere “轻视、蔑视、鄙视”,其起源不确定。
德·范(De Vaan)认为它来自原始印欧语 *tmn(e)- “切割”,在中古爱尔兰语中有 tamnaid “切割”,希腊语中有 tamno(雅典语 temno)“切割”,立陶宛语中有 tinti “磨刀”,口语中有“打”; 古老的俄语中有 tjat' “打”。他补充说,“复合词 contemnere 是更古老的动词,从中最近形成了 temnere。这个词源存在争议:‘蔑视’的意义可能是从更具体的意义发展而来的....”
拉丁语中还有 contemptrix “蔑视她的人”。短语 contempt of court “公然无视或不尊重司法机关的规则、命令或程序”可追溯至1719年,但这个想法在 contempt 的最早用法中就已经存在了。
该词起源时间:14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