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n.)
14世纪末,"一百",源自拉丁语 centum "hundred"(见 hundred)。17世纪时,受到 percent 的影响,其意义转变为"百分之一"。美洲大陆会议于1786年4月18日在财政委员会报告中选择了这个词作为美国货币单位的名称(一美元的百分之一)。Dime 也首次出现在同一文件中,作为美国硬币的名称。
这个词 cent 最初是由罗伯特·莫里斯在1782年提出的,作为他对美国货币的原始计划的一部分。莫里斯的系统中有一个未命名的基本单位,其价值非常小,100个这样的单位等于一个 cent。但是这个分/美元的比率大约是144:1。
货币单位将等于一枚铸币中的四分之一精银。按照十进制比例,一百将是最低的银币,可以称为一分。[1782年1月15日,莫里斯的报告,包括在财政家对大陆会议关于货币兑换的决议的回应中]
托马斯·杰斐逊的反对提案获得了批准,基于莫里斯的提案,但取消了基本单位,并使十进制系统在整个国家统一。
在分/美元出现之前,革命时期和殖民地的美元是以九十分为计算单位,基于宾夕法尼亚货币和西班牙硬币的汇率。
该词起源时间:14世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