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firm(v.)
中古英語 affermen 、affirmen,意為「決定」(約1300年); 「斷言」(14世紀晚期),源自古法語 afermer(現代法語 affirmer)的「斷言、確認; 加強、鞏固」,源自拉丁語 affirmare 的「使穩定、加強」,比喻意義為「確認、證實」,源自 ad「向」(見 ad-)和 firmare「加強、使穩固」,源自 firmus「堅固的」(來自 PIE 詞根 *dher-「牢固地抓住、支持」的後綴形式)。
16世紀時,法語和英語的拼寫方式改為模仿拉丁語。法律上的「正式宣布(如在法庭上)但不需要宣誓」的意義可追溯至15世紀初。相關詞匯: Affirmed 、affirming。
该词起源时间:约13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