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dger(n.)
1560年代,“躲闪或逃避”在任何意义上都指“熟练把握技巧的人”,代词从 dodge(v.)的字面或比喻(尤其是黑社会)意义派生而来。
美国意义上的“玉米糕”最早记录于1831年(通常作为 corn-dodger),可能是不同的词:与1560年代北英格兰方言中“大块头、大块”(dodge)进行比较。
以技艺娴熟地掏空他人口袋而得名的 Artful Dodger (杰克·道金斯), 是犯罪团伙领袖,领导一群儿童罪犯,来源于狄更斯的《雾都孤儿》(1837-39)。
美国的棒球俱乐部 Dodgers,最初位于纽约布鲁克林,因于1900年而得名,取自 trolley dodgers,曼哈顿居民对布鲁克林居民的昵称,与当时在布鲁克林穿梭的有轨电车线路有关。
该词起源时间:156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