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terpart(n.) 15世纪中期, countre part “法律文件的副本”,源自法语 contrepartie,来自 contre “面对,相对”(见 contra(prep.,adv.))+ partie “人或物的副本”,最初是 partir “分割”的过去分词(见 party(n.))。“相应部分,回答另一部分的部分”是从1630年代开始的。 “与另一个人或物完全相似”的意义来自1670年代; 在不同背景下,“作为另一个人或物的等价物”的意义是在1903年之前的。该词起源时间:15世纪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