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fiscate(v.) 1550年代,“将叛徒或罪犯的财产或财产判定为被没收归国库”,源自拉丁语 confiscatus,是 confiscare 的过去分词,该词源于 com “与,一起”(见 con-)和 fiscus “公共财库”,最初是“钱篮,柳条篮”(见 fiscal)。卡克斯顿(15世纪晚期)将法语 confisquer 翻译为 confisk。更广泛的“通过或仿佛通过权威从他人那里拿走”的意义可追溯至1819年。相关: Confiscated; confiscating。该词起源时间:1550年代